【陕西正义司法鉴定中心—典型案例】 “与人争执被刀砍伤 鉴定辨明受伤成因”
陕西正义司法鉴定中心典型案例
“与人争执被刀砍伤 鉴定辨明受伤成因”
(司法鉴定人:王 鹏 罗昌水)
A某,男,56岁,2019年7月5日晚,A某在XX小区与B某、C某、D某母子三人发生争执,在B某家内A某被刀砍伤左肘部、右膝部,随后紧急拨打110送医救治。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后,B某、C某、D某母子三人拒不承认砍伤了A某,坚持说A某是小偷,在入室行窃时被发现,紧急情况下A某挥刀自己造成了误伤。公安部门为了查明受伤成因,澄清事实,委托陕西正义司法鉴定中心对A某的损伤程度和受伤成因进行司法鉴定。
我中心接到委托后,首先对A某的住院病历进行查阅,病历显示:2019年7月5日,A某因刀砍伤左肘部、右膝部紧急入院治疗,入院诊断结果为:1.左肘刀砍伤:2.左尺骨鹰嘴骨折;3.左肘关节脱位;4.右膝刀砍伤;5.右髌韧带断裂。2019年7月6日在全麻下行“左肘刀砍伤清创、克氏针固定、VSD负压吸引术+右膝刀砍伤清创、VSD负压吸引术”。2019年7月10日在全麻下行“1.左肘部刀砍伤清创、左尺骨近端骨折切复内固定术、VSD负压吸引术+2.右膝刀砍伤清创、髌韧带修补、VSD负压吸引术”。2019年7月22日出院,出院诊断同入院诊断。
2019年8月25日本中心法医对被检人进行活体检查。体表检查显示:A某神志清楚,问答切题;头颅无畸形,双侧瞳孔等大等圆,对光反射灵敏;胸廓对称无畸形,双侧呼吸动度一致;左肘部背侧有一14.0×0.2cm不规则形外伤手术混合瘢痕,左肘关节活动受限,右膝部前侧有一11.0×0.2cm横行外伤性瘢痕,右膝关节活动受限。余未见明显异常。通过A某的X线片可见:左尺骨近端粉碎性骨折并肘关节脱位,伴周围软组织肿胀;右膝胫骨前方骨性密度影,多考虑关节游离体;左尺骨近端骨折内固定术后,可见钢板及螺钉内固定影。
2019年9月12日,我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A某成伤方式举行听证会,会诊意见如下:1、根据送检损伤照片、病历资料并结合法医学检查示:伤者左肘后下、右膝前各有一横行创口,两处创口创源整齐,创角锐利,伤口均深在,左肘后下损伤伴尺骨近段粉碎性骨折,左桡骨头脱位,右髌韧带断裂,深达股骨髁关节面,这二处创口均符合砍创;2、根据上述损伤部位,创口走向,损伤程度,自己形成困难,不符合自伤的特征;3、根据左肘后损伤创口深,且伴尺骨近段粉碎性骨折、左桡骨头脱位特点,以及右膝前创口长,创腔深,股骨髁关节面可见砍痕等特点,表明损伤重,力度大,不符合自伤损伤特点。4、鉴定意见:符合他伤。
根据送鉴材料和专家会诊意见,结合本中心检验所见,综合分析说明如下:
1、A某左尺骨近端粉碎性骨折;右髌韧带断裂;左肘部及右膝部遗留瘢痕长度累计达25.0cm,根据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》5.9.3 e)、5.9.4 e)、5.9.4 l)之规定,A某左尺骨近端粉碎性骨折符合轻伤一级标准;右髌韧带断裂符合轻伤二级标准;左肘部及右膝部瘢痕符合轻伤二级标准。
2、根据送检现场照片、光盘、病历资料、影像学所见并结合法医活体检查示:(1)伤者A某左肘后下、右膝前各有一横行创口,两处创口创缘整齐,创角锐利,伤口深,左肘后下损伤伴尺骨近端粉碎性骨折、左桡骨小头脱位,右膝损伤致右膝髌韧带断裂,深达股骨髁关节面,两处创口均符合砍创;(2)根据上述损伤部位,创口走向、损伤程度,自己形成困难,不符合自伤的特点;(3)根据左肘后损伤创口深,且伴尺骨近端粉碎性骨折、左桡骨小头脱位,右膝前创口长、创腔深,股骨髁关节面可见砍痕等特点,表明损伤重,力度大,不符合自伤的损伤特点。
综上所述,A某的损伤属轻伤一级;A某左肘部及右膝部损伤符合他伤。